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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 | 文 | sj 阅读 | 10分钟 图 | 依版权出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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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构建“便利化+规范化”并重的管理框架,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,标志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进入新阶段。

图片来源:国家外汇管理局
一是统一本外币资金管理,境外上市所得资金可自主选择外币或人民币调回,相关资金均可通过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,H股“全流通”业务分红款需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内以人民币派发,大幅简化流程。
二是提升资金使用自主权与风险管理便利性,外币调回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,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汇率风险管理工具,并允许灵活选用境内外资金回购境外股份。
三是大幅简化管理程序,将登记办理主体调整为银行,延长发行上市、增发及减持登记时限,缓解企业操作压力。
四是规范募集资金管理,坚持“原则汇回、例外留存”,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募集资金留存境外用于合规业务,实现便利与风控平衡。
新规的出台,是主动适应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新形势的重要举措。随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管理转向备案制,原有政策在登记时限、账户使用等方面的不足日益显现。两部门结合前期试点经验,精准对接市场需求,系统性优化资金管理政策,进一步便利企业在境外金融市场高效融资。
下一步,两部门将继续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,持续优化跨境资金管理政策,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,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